临汾市第三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科、结核病科主任李华:非必要不去医院就诊

2022-12-27 09:39:09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新闻网讯 近期,一些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通过核酸检测或是抗原检测得知感染了新冠病毒,是否需要去医院就诊?高热是不是就意味着病情较重?对于广大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市第三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科、结核病科主任李华作出解答的同时也提醒大家,如果只是轻微不适可居家服药,为重症患者留出就医通道、生命通道。

  “目前,发热伴有咽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明显增多,大多是家庭或者单位聚集性发病。面对这种情况,大家无需恐慌。”李华说,“新冠病毒的流行株仍然是奥密克戎毒株,传染性强,但致病力弱。大多数感染者为轻型和无症状,主要表现为发热和上呼吸道症状,极少数可引起肺炎。”

  根据临床经验,患者出现高热或者咽痛、肌痛剧烈并不代表病情加重。简单来说,新冠病毒就是一种病毒感染性疾病,发热、肌肉疼痛只是机体对病毒感染的一种免疫反应,大多数人在病程的2至3天症状较重,经过对症治疗后,绝大多数都可好转,没必要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应该把救治机会留给危重患者。

  “青壮年、无基础疾病、接种过疫苗的人群,大多在急性期过后症状好转。后期如果仍有咳嗽、咳痰的症状,可对症服用止咳药物,基本上都会痊愈。”李华说,“假如出现持续高热3天以上,退热治疗效果差,并出现咳嗽、胸闷、气短等症状。如果家庭备有指脉氧仪,监测指脉氧小于90%,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李华特别提醒:高龄、有基础疾病,尤其是长期服用激素或者免疫抑制药物的免疫缺陷人群,比如慢性肾病、艾滋病、器官移植患者、肿瘤患者等等,还有未接种疫苗的人群,如果出现发热、咳嗽、胸闷、气短的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以免耽搁救治的最佳时期。

    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畅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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