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当如何处罚?

2023-12-26 09:39:45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与健康促进法》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2022年实施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诊疗活动。但是在实际生活中部分单位或个人无视上述法律规定擅自开展医疗活动,医美行业更是此类问题的重灾区。那么,医美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应当如何处罚?

  〔案例回放

  接到举报:“郭女士投诉某美容店没有营业执照私自给她割双眼皮且失败,有照片、微信记录并报警”。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随即前往举报地点,发现该店已关闭。

  执法队员对该店负责人苏某进行询问,苏某承认在店内开展割双眼皮的医疗行为并微信收取郭女士相关费用,但未能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操作人马某进行询问,其未能出示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承认有为郭女士进行割双眼皮的医疗行为。

  执法队员依照法定程序予以该美容店负责人苏某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贰仟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予以操作人马某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处以人民币贰万元整的罚款。

  〔处罚依据

  某美容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应当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规定予以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的内容进行处罚。予以其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贰仟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操作人员马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擅自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的内容进行处罚。马某非医师执业三个月以下的,无法证实给患者造成伤害,无违法所得,予以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处以人民币贰万元整的罚款。

  处罚决定下达后该美容店负责人苏某及操作人员马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自觉履行处罚决定。

  〔案件评析

  本案是非常典型的医美案件,处罚理由为美容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及非医师行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作为机构开展医疗诊疗活动的基本前提,为创造良好的医疗卫生条件,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非法医美从业人员常常严重夸大效果,以医美技术高超、“少花钱、大整容”、效果可以媲美正规医疗美容机构等虚假内容引诱消费者上当受骗,其大多无固定场所、无固定人员、不能与消费者签订相关合同协议等,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维权十分困难;其往往不具备行医资格,没有开展医疗美容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不具备有效应对突发意外情况的条件,无法保障医美活动的安全性,极易造成消费者整形失败甚至不可逆的严重毁容。

  如消费者有医疗美容服务需求,请一定选择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正规医疗美容机构。发现任何非法行医(非法医疗美容)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部门会积极处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责任编辑:畅任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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