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赵文家)因为交通违法,驾驶证还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下竟然还敢酒后驾驶,9月16日下午,安泽交警查获了一名任性的司机。
当天16时许,安泽县交警大队唐城中队民警在辖区中唐线冯子节村煤检站进行路检路查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进入视线,民警示意该车停车受检。检查中,确认该驾驶人王某某系沁源人。民警闻到该驾驶人身上有酒味,通过酒精检测仪检测,每100毫克酒精含量为77.2%,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该摩托车无牌照,驾驶人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后经查询驾驶证属注销可恢复状态。
根据法律规定,民警当即作出处罚决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记12分;注销可恢复期间驾驶机动车罚款300元;驾驶无牌摩托车罚款200元;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罚款200元;合计罚款1700元,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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