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近日,安泽县常某因被安泽县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不能乘坐高铁。随后,常某主动联系了该院执行人员及申请执行人,履行了全部债务。
2015年7月,常某与卢某的婚姻走到尽头,二人在安泽县人民法院达成调解协议,由常某返还申请人卢某彩礼款20000元。调解生效后,常某并未履行给付义务,卢某于2016年3月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常某自身并无积蓄,也无固定收入,查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案一时陷入僵局。
2016年8月6日,该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常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9月10日,被执行人常某在打算乘坐高铁时,被告知因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不能乘坐高铁。之后,常某主动与该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联系,表示愿意履行法律义务。9月12日,常某向卢某支付了全部执行款。在常某履行义务后,承办法官按照程序依法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予以屏蔽。(尚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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