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碧波荡漾沁河美,荀乡处处赛江南。近年来,安泽县委、县政府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以“水量丰起来、水质好起来、风光美起来”为工作目标,不断深化河长制改革。
安泽县共有大小河流25条,其中沁河贯穿全县109公里,境内流域面积1955.1平方公里,为黄河一级支流,被列入省级“河长制”管理。其余24条河流均为沁河支流,并全部建立了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制管理体系。
该县扎实开展“河长制”管理,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河流管理与保护。
强队伍,健全完善河长制管理体系。制定了《安泽县乡(镇)级河长巡查工作百分考核评分细则》《安泽县巡河员百分考核评分细则》,对163名河长及时进行了调整充实,沿河竖立河长公示牌100块;从工作实际出发,将河长制工作主要成员单位的一把手确定为县级河长助理,协助县级河长开展河流巡查;从县公安局选派精干力量,为沁河及11条县级河流配备河警长17名,专门负责打击涉河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河流保护中的治安难点问题;加强对全县88名巡河员的监督和考核,全面提升巡河员整体素质和巡河质量。
抓部署,推动河长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将双月20日设立为县级河长巡河日,将每月20日设立为乡级河长巡河日,推动河长巡河常态化,特别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各县级河长带头作表率,亲自带队开展巡河检查81余人次,示范带动乡、村两级河长巡河达2254余人次,有力推动了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对巡河员实行“一月一抽查、半年一考核”的工作机制,对不履职的巡河员进行辞退,对河长履职不到位、问题整改不积极的进行批评教育或问责。
严监管,有效保护水生态环境。坚持依法治水管水,严格贯彻执行涉水法律法规,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在河道内乱倒乱排、乱采乱挖、乱占乱建、乱围乱堵、电毒炸鱼等行为,依法查处各类侵占水域岸线、污染河流水质、破坏水环境和水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滕宁 郭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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