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我不信法院是说理的地方,现在没有道理可讲了。他没有安装完毕,我就应该给他钱,这还有什么道理,实在不行,我也不找法院说理,我要拨打《小郭跑腿》电话,要不拨打8300110,找媒体解决问题,让媒体曝光到底是谁的错……”这是近日安泽法院与被执行人某村委会主任沟通执行事项时,书记愤愤不平的言论。
事情还得从2009年说起,当年7月,申请人孙某与该村委会签订了闭路线安装合同,由孙某为该村委会的90余户村民安装闭路线接通电视,合同签订后,孙某积极联系人安装闭路线,村里也积极履行合同给付孙某部分款项10000元,但剩余款项因种种原因并未给付。2014年10月,孙某向该院起诉要求被执行人该村委会给付其安装材料款8000元,经该院开庭审理,依法判决该村委会给付申请人孙某材料款8000元。
很快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该院及时向该村委会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到庭履行义务传票,但因未见到村委会的法定代表人,由其工作人员代为签收,传票的日期到了,村委会法定代表人康某拒不到庭,电话也暂时联系不上,考虑到该案的被执行人系村委会及目前村委会的实际财产状况,若单纯的就执行而执行势必不能执行到位。最终,该院执行法官驱车百公里来到该村委会,与村委会的村长及书记沟通事项。而书记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公而愤愤不平地诉说着自己的不满。
通过半个小时的沟通后,执行法官发现问题的焦点在于申请人孙某的安装履行义务并未履行完毕,现尚有十余户农户还未能接通闭路,这些农户也曾将问题反映到政府,使得村委会也受到了上级部门的批评。若想彻底解决问题只有把双方当事人再次叫到一起进行沟通,于是,法官及时电话联系了孙某,鉴于当日,双方均有手头活无法推脱,该院暂定3日后在村委会就实际问题再次协商,由村委会联系未安装的农户。
6月19日,双方当事人如约而至,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申请人孙某对未安装完毕的农户接通闭路后,该村委会给付一半款项,剩余款项至年底付清。
在谈到执行费的问题上,村委会黄书记说:“这是你们来了,要是别人我就不给。”“这是你们说了,我才做出让步,上次他找别人说,我不答应,我对他们不信任。”这是事后申请人孙某的表态。
至此,该案得以解决,是执行法官倾心倾力执行,使得双方当事人均在案件执行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愿意做让步,达成和解。(尚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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