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赵京红)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大宁县检察院坚持“四对照”(对照方案要求、对照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对照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对照办案要求),认真查摆问题,确保司法行为规范。
对照方案要求严格自查自纠。该院要求各业务科室针对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等突出问题,结合自身业务特点、薄弱环节,分类查找不足,将自查任务具体化,使查找问题更加贴近业务线条、符合岗位实际。
对照案件质量评查结果逐项检查。结合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重点查找法律文书填写不规范、询问证人有签名但捺手印不全或无送回记录、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未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等不规范问题。
对照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检查。把两次征求意见座谈会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归纳,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科室和整改期限,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对照办案要求进行检查。组织纪检组对办案工作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缺少安全防范处置预案、法警值班日志填写不规范、同步录音录像画面不清晰、个别时间一人讯问等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