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看仔细了,别漏掉任何一个细节。”“量一下那个缝隙有多宽?”……5月28日中午,正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在似火的骄阳下,大宁法院诉调团队每个人脸上都挂上了汗珠,但他们依旧顶着烈日仔细查看着居民房屋的质量问题。这是一个普通的工作日,也是大宁法院诉调团队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的实际行动。
一纸判决容易,难的是根本问题得不到解决,案结事不了,后患无穷。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某公司承揽了太古镇地质灾害治理移民搬迁自建房工程,约定以包工包料的方式为10户村民建设平房,合同约定了工程总款、工程期限、质量要求及付款结算方式等。在建设完工后,这10户村民认为某公司的工程出现多处质量问题及部分工程未完工等情况,拒绝支付工程款,而某公司却提出工程质量不存在问题且部分村民私自在院内挖井、挖地窖导致了墙体裂缝等情况的出现,经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某公司遂诉至大宁法院。
在对某公司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大宁县法院诉调团队认为该案属涉民生案件,若不能妥善解决,不但涉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甚至还会引发更大的矛盾。带着让诉前调解发挥最大作用的使命,该案立案庭负责人张益民决定通过实地勘查、讲解法律等方式,对10起移民搬迁自建房工程纠纷开展调解工作。
勘查当日,诉调团队查看了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还对争议问题逐一进行核对。通过亮出证据,分析利弊,释法说理……调解工作上演了“车轮大战”,从中午一直持续到下午6点多,10户村民与某公司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村民们同意按照各自的情况支付工程款,某公司也同意对部分村民提出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修复解决。当看到10户村民与某公司在和解协议上签字时,诉调团队成员终于松了一口气,并告知双方要严格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张益民深有感触地说:“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解决纠纷为切入点,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深入农村就地化解纠纷,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记者 潘华玲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