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小超市、小饭店等入口醒目处,许多人都见过“概不赊账,免开尊口”的牌子,由此可见店主对赊账的坚决态度。近日,我市收藏爱好者段延峰收藏到一张30多年前的发票,所购买的东西没有付钱,而是赊来的,在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和担保下,与“概不赊账”形成鲜明对比。
这张“赊销券”为长条形红色表格,表格正上方有“大宁县百货公司棉布赊销卷(券)”,下面的“姓名”处写着“冯双兰”,居住地写着“太德乡本村(太德村)大队3队”,表格上方的时间为1985年3月34日。下方的表格内写有所赊物品的相关信息。
“品名”为棉布,数量”为30尺,“金额”为18元,还款期”为“89年3月24日”。右侧的“说明”显示:1、此卷限额18元不得突破限购纯棉布及成衣。2、此卷限购棉布30市尺。3、此卷限三月底作废。最下方一格“赊销券”生效的相关盖章程序:赊销人盖章”处写着“张梅莲”;经手人盖章”处有“任瑞成章”;大队盖章”“供销社盖章”处盖着圆形的红色印章,印章文字为“大宁县太德人民公社供销合作社”。此外,在这张“赊销券”上还盖有“大宁县太德乡人民政府”山西省大宁县百货公司”两个印章。
“首先从这个表格的制作形式看,百货公司对赊债的管理非常严格,对赊债也非常谨慎,上边盖着政府的公章,相当于当地政府认可和同意,遇到赊债不还,政府可以协调解决赊债问题。”从事多年财务工作的段延峰表示,另外也可以看出这张“赊销券”的最高限额是18元,物品也正好是18元,用了最高额度,而且18元的物品需要用四年时间来还,可见当时人们的生活还比较困难。
段延峰在多年的收藏和资料查找中发现,山西布票发行年代最晚的是1984年,在此之前的一段时期内人们凭布票可以购买布匹,1985年时已经发生了变化,赊销券”可能是另一种形式的布票,只不过要用钱来还债。段延峰表示,1985年是改革开放初期,物资仍然比较匮乏,“赊销劵”是人们享受改革开放红利的一种形式,大家可以先拿物品然后限期还款。同时,这张“赊销券”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对当时经济社会发展也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记者 张春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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