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收藏爱好者段延峰收藏到三张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商品购买证”。这些购买证制作精巧,而且出自我市,记录了临汾当时的经济生活状况。
三张购买证大小一致,长9厘米,宽4厘米,商品图案和文字均为蓝色,购买证最上面写有“临汾市商业局商品购买证”,两边分别竖行写着“无价证券”遗失不补”字样。图案位于购买证最下方,均是当时最稀缺的家用电器及生活用品。从左到右分别印有:落地电风扇、缝纫机、自行车、电视机、洗衣机、台扇和落地灯。购买证中间还印有“山西省临汾市商业局”红色印章,并且分别有“21”71”75”编号,每张购买证分别有所购物品的型号与种类,其中有“62型飞鸽自行车”20型凤凰自行车”51型永久自行车”。购买证的背面还盖有业务章,为“山西省临汾市五金交电化工公司业务专用章”;另外还有“批”及“过期作废”等印上去的红色文字。其中一张购买证上的截至日期非常清晰,时间为“86年X月5日”。据此推断,这几张证件距今已经整整32年了。
据了解,购买证诞生于新中国成立初期,改革开放后商品逐渐丰富,上世纪90年代,购买证退出历史舞台。购买证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改革开放的见证者,也是当时人们经济生活的真实写照。
“别看只是一张小小的购买证,却是‘无价之宝’。当年想要购买商品除了资金之外还必须持有与商品相应的购物证,所以它的作用不言而喻。”段延峰表示,现在看来,这些电器及生活用品并不算什么,但在当时,自行车和家电都算是奢侈品,能得到一张票证也需要申请和审批,非常不易。这些购买证记载着我市当时的经济生活信息,具有一定的收藏和纪念价值。”记者张春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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