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县恒富农牧开发有限公司种植及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2015-07-05 11:03:09 来源:临汾新闻网

  洪洞县恒富农牧开发有限公司

340亩大棚蔬菜种植及年存栏1000头肉牛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洪洞县恒富农牧开发有限公司依据当前国家和地方规划及行业发展前景,决定在临汾市洪洞县辛村乡白石村东南1.1km处,建设洪洞县恒富农牧开发有限公司340亩大棚蔬菜种植及年存栏1000头肉牛养殖项目,洪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审[2014]87号文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本项目占地440亩,总投资5096.48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洪洞县恒富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评工作,目前本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现对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评结论进行公示,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物:在清理场地及土石方阶段产生的扬尘、散装物料堆放、生产车间建设及运输过程中等产生的扬尘,机械及车辆排放的尾气。

  2、废水:施工期间的生产用水主要为路面、土方喷淋水等,主要由设备冲洗及跑、冒、滴、漏、溢流产生,仅含有少量混砂,不含其它杂质;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

  3、噪声:施工机械的运行噪声、物料运输车辆进出场地及装卸材料引起的噪声

  4、固废:施工建筑垃圾、弃土方、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物: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汽车尾气;饲料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恶臭:包括牛舍、集粪池、粪污治理工程等生产车间产生的恶臭;食堂油烟。

  2、废水:牛尿液;冲洗牛舍产生的废水;牛器具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消毒水;生活污水。

  3、噪声:饲料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水泵噪声;运输车辆交通噪声。

  4、固废:牛粪便;病死牛尸体;防疫医疗固废;污水处理站排放的污泥;;饲料加工原料中杂物;蔬菜大棚中的烂菜叶、老化塑料等;生活、办公等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物:施工人员食堂采用罐装液化石油气,燃气废气及油烟产生量较小,呈无组织排放。评价要求施工时,食堂加装油烟净化器,对产生的油烟进行处理,处理后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运输车辆、挖掘机等设备产生的尾气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加之施工场地开阔,扩散条件良好,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对于施工期扬尘,评价要求严格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发[2010]136号“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晋环发[2012]272号“关于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控制施工扬尘,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治理,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达到“5个100%”,即:工地沙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化,出工地车辆100%冲洗车轮,拆迁工地100%洒水压尘,暂不开发处100%绿化。

  (2)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帆布遮盖,按有关规定及时密闭清运。

  (3)道路硬化与管理。

  本项目施工期材料运输从连接场址的乡村公路进入项目建设场地,评价要求做好防尘管理,专人负责道路清扫,定时洒水抑尘。

  (4)边界围挡

  本项目施工场地四周应建设围挡,围挡不低于1.8m,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20cm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采用安全网,以减少结构和装修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

  施工过程中,高层施工产生的建筑渣土,不得直接从上向下倾倒,必须运送至地面。

  (5)易扬尘物料堆放及覆盖

  施工过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各种细颗粒物料(沙石、灰土、灰浆等)露天堆放应使用帆布覆盖,装置完好率必须大于95%;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每一块独立裸露地面80%以上的面积都应采取覆盖措施。

  施工弃方及时清运,避免大风天气对周围环境空气造成污染。

  (6)洒水降尘措施

  施工场地应定时洒水,以防止浮沉颗粒,在大风日还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避免物料及土方堆存起尘。

  (7)运输车辆冲洗

  施工单位必须对工程物料及土方运输车辆作出限制性规定,施工期间工地不能现场搅拌混凝土,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

  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冲洗,以减少汽车运输扬尘。施工车辆的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周围村庄。

  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场,施工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应对轮胎、车体进行清洗、清洁。洗车污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重复使用。

  土方运输车辆应采用苫布遮盖,避免运输过程土方洒落。

  2、废水:为了能够使得洗车废水及其余废水得以回用,在洗车工业场地应设置简易处理设施,处理工艺采取沉淀工艺,沉淀池设置为10m3。出入口设置车轮清洗池,将清洗废水引入沉淀池,经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从而减少施工活动废水对外部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施工人员使用旱厕,施工过程中定期清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位置,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对噪声源离敏感目标近的位置采用声屏障措施,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等,减小施工噪声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可回收废料,如钢筋、废木板等,由施工单位回收。

  废建筑材料、生活垃圾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物:饲料加工过程原料堆存、输送转运及粉碎过程会产生一定的粉尘,但由于原料含水率高,且通过输送系统进入饲料加工一体机进行粉碎以及搅拌。该机组集饲料进料、粉碎、提升、搅拌功能于一身,自带除尘设备,收集尘返回作为成品饲料,同时生产车间密闭,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排放量较小;

  本项目牛舍、集粪池、粪污治理工程等生产车间所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为氨、硫化氢、三甲胺等,主要是牛粪散发的气味。为减少恶臭的排放量,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治理措施:①牛舍采用干清粪工艺,日产日清;②在饲料中加入EM(活性菌群)等添加剂,减少氨氮的排泄;③使用EMP生物处理液以雾化方式喷洒牛舍、集粪池等,可以加速氨氮分解,降低氨气的浓度;④在牛舍设置通风口、鼓风机等换气设备,定期进行通风换气,加快排除有害气体;⑤加强绿化。采取上述措施后,能有效降低养殖场场区恶臭浓度。

  本项目职工食堂基准灶头1个,职工食堂在食物烹饪、加工过程中挥发油脂、有机质及其分解或裂解产物形成的油烟。油烟集气罩收集后经过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食堂屋顶排气筒排放,油烟去除效率60%。

  运输过程会产生扬尘。评价要求对场区道路进行硬化,对场区地面进行硬化或绿化,保证场区无裸露地面;车辆出场前,应将车辆轮胎进行冲洗,及时对道路清扫、洒水抑尘;本项目运输车辆选用正规优质燃料,减小汽车尾气的排放量,且定期检查车辆的运行情况,保证尾气能够达标排放。

  农药喷洒过程中,部分形成细小的液滴悬浮在空气中,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农药在作物体内残留,影响作物品质,同时也会对人畜产生不利影响;持久性农药进入土壤,会污染土壤,生物富集作用又会使作物受到毒害,并通过食物链危害人体健康。评价要求企业采用低残留、低毒农药喷洒,严格按规范喷洒农药。

  2、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有牛尿液、冲洗牛舍废水、冲洗牛具废水、车辆冲洗水、消毒水、生活污水。评价按《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要求,推荐本项目污水处理采用规范中模式Ⅱ工艺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30m3/d,处理后做为沼液回用于种植区蔬菜大棚和厂区周边农田施肥。

  3、噪声:为避免设备噪声对施工人员造成影响,项目施工时合理安排了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机械,减少工人接触高噪音时间;对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采取分发防护耳塞保护措施,使工人自身防护得到了保障。

  4、固废:本项目对牛舍采用干法清粪工艺,日产日清,将牛粪单独清出后送集粪池暂存,设1座集粪池暂存粪便。评价要求对集粪池采取防渗措施,具体同事故水池;在集粪池上方加盖顶棚以防止雨水进入。粪便在集粪池收集后由小车运至粪污处理工程堆肥发酵,经发酵处理后,固液分离,产生的有机肥全部外售给当地农户农田施肥;粪污处理工程处理产生的沼渣全部用于种植区蔬菜大棚和给当地农户农田施肥;病死牛尸体评价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防治技术规范》设填埋井填埋,在场区西南侧空地建设单位设置2个填埋井,填埋井为混凝土结构,井口加盖密封;养殖区不设置防疫室,防疫委托洪洞县当地畜牧站统一管理,运营期防疫过程中产生少量注射器、针头、针筒等医疗固废,由当地畜牧站带走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产送堆肥场与牛粪一起堆肥处理后做为有机肥回用周围农田;场内设垃圾箱,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统一处理;蔬菜大棚烂蔬菜叶送养牛场喂牛;老化塑料:蔬菜大棚拆卸会产生一些老化塑料纸,评价要求企业集中收集,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洪洞县恒富农牧开发有限公司340亩大棚蔬菜种植及年存栏1000头肉牛养殖项目以生态农业、节能减排、综合利用、循环经济为理念,建立的饲料加工—牛养殖—废物利用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发展规划;工程建设所选工艺路线污染物产生量小,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场址符合环境可行性和城市发展规划要求;项目在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各污染物可以稳定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合理利用资源和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及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要查阅《洪洞县恒富农牧开发有限公司340亩大棚蔬菜种植及年存栏1000头肉牛养殖项目(简本)》,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本公示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洪洞县恒富农牧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合旺

  联系电话:13835769813

  评价单位:国环宏博(北京)节能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英园1号楼0523室

  电话号码:010-58561682

  联 系 人:姚婷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项目厂址附近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有关团体、组织管理部门。

  2、公众需进一步了解该项目的其它信息,可向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咨询。

  3、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请于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我们将认真处理您的意见或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主要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进行或直接打电话或发邮件给评价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意见及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公告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宝贵意见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或者其它方式交回洪洞县恒富农牧开发有限公司,感谢您对环保事业的大力支持。

  公众可在本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以查阅报告书简本。

   

洪洞县恒富农牧开发有限公司    

2015年7月4日    


     

责任编辑: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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