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5-12-09 10:06:48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市国土告字[2015] 0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第39号文件精神,经临汾市人民政府批准,临汾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刘村镇北芦村、滨河西路北段西侧等十一宗储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如图

    二、竞买申请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买申请的办理:竞买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9日——2016年1月5日,到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市政务大厅三楼)索取出让文件,在文件规定日期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到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市政务大厅三楼)办理竞买手续。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递交竞买申请书时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资格确认时间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5日上午12时整。土地竞得后,其余款项按出让合同约定按时付清。

    五、竞买规则: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挂牌出让时间为:2015年12月29日——2016年1月7日。挂牌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市政务大厅三楼)。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电子邮件、邮寄等报名。

    (二)本次挂牌出让各地块竞得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详见市国土资源局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三)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临汾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联系人:温润 张英

    联系电话:0357—2517212、2105129

    临汾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9日


     

责任编辑:秦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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