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6日临汾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科技局局长梁清燕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科技创新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决策部署,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在开展产学研合作、实施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开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电动新能源汽车、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煤焦产业转型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会议指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我市的科技创新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思想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高、尚未形成科技创新的浓厚氛围;政策激励机制不完善、科技投入严重不足、企业创新主体意识和能力不强;高层次科技人才短缺、高新技术企业偏少、科技创新整体水平不高;科技管理体制不顺、多数县(市、 区)科技管理部门职能弱化。
会议要求,市、县(市、区)两级政府都要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建立由科技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科技创新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完善科技创新的政策激励机制,坚持科技资源、科技资金、科技项目“三个统筹”,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积极引进、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激发全社会科技创新热情,营造浓厚氛围和强大合力。要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科技投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千方百计加大科技投入,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化投入体系。要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组建重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引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进一步促进产业与科技融合发展,全面推进煤炭以及非煤产业转型发展。要认真解决好机构改革中县级政府科技管理部门职能弱化的问题,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为全市科技创新提供有力保证。
责任编辑: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