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5年临汾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6年7月26日临汾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临汾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陈焕成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5年临汾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市政府及其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做了大量细致、有效的工作,为规范预算管理、维护财经纪律、监督权力运行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工作报告较为客观、全面地反映了我市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会议同意这个报告。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增强整改实效。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分析,认真研究,整改落实。对一些普遍性、苗头性和比较突出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对屡审屡犯的问题,要在制度层面上加以规范,推动政府资金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二、突出审计监督重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重点加强对事业和基层单位的专项审计。要针对财政预算管理的新变化,加大结转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要保证国有资产及收益的安全,防止变相或隐性流失。
三、加强审计理念创新,促进审计成果的运用。要注重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警示作用,进一步发挥审计警示功能。加大审计结果执行力度和审计公开透明度,强化责任追究,切实维护财经纪律和审计监督权威。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