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临汾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振华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2016-09-27 10:55:16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临汾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陈振华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2016年9月26日政协第三届临汾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临汾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

  陈振华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厅主任;姚焕章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白占奎同志任市政协农村委员会主任;

  周波同志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李云岗同志任市政协民族宗教和港澳台侨联络委员会主任;

    陈维明同志任市政协学宣文史委员会主任;

    解建国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

    李欣同志任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辛慧芳同志任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郭波同志市政协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职务;

    屈波同志市政协调研室主任职务;

    郭有兴同志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解涌同志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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