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区域雾霾及静稳天气影响,预计11月4日至5日我市市区空气污染气象条件较差,不利于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将出现重度污染天气(V级),首要污染物为PM2.。AQI值将达到200以上。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临政办[2013]73号)的要求,现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四级),启动四级应急响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预警时段: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5日
防御措施:
1.减少户外活动;
2.减少出行用车,尽量采取公交出行;
3.禁止建筑工地土石方施工;
4.禁止垃圾、秸秆、树叶焚烧;
5.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6.企业要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
望广大市民相互监督,如发现上述禁止行为请拨打12369举报。
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