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韩晓芳)蓝天碧水,风清气朗,是每个人最基本的渴望和最大的期望,环境空气质量事关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大气污染防治关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然而,进入冬季以来,因为我市盆地的特征及其他因素,空气污染呈阶段性污染状态,为了预防雾霾,为了共同治理污染天气,11月27日,市委、市政府向广大市民朋友发出一封公开信,诚恳地说明了当前的天气状况,希望能得到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齐心协力,共治雾霾。
近年来,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团结拼搏、艰苦奋战,使我市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但是,要彻底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让全市人民远离雾霾、拥抱蓝天,仍然任务艰巨、任重道远。每年冬季,随着采暖季的到来,我国北方地区空气质量大范围恶化。我市受特殊的地理位置限制和气象条件影响,表现尤为明显,更容易形成重度以上污染天气。特别是今年11月以来,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极不稳定,已多次出现雾霾天气过程,是近年来同期气象条件最恶劣、污染时间最长、污染程度最重的时段。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明,我市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PM2.5、PM10和二氧化硫。其主要来源是市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道路二次扬尘、机动车尾气、落叶垃圾及废旧物品焚烧和市区及周边部分居民生活燃用散煤等方面。这些污染物均为低空排放,不易扩散,极易快速累积形成明显的污染带,污染层正处于公众主要的活动空间,对公众健康影响尤其明显。我市先后发布了蓝色、黄色、橙色6次重污染天气预警,采取了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消减了污染峰值,产生了一定的环境效益。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冬明春,华北地区可能还将出现多次雾霾天气过程。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极为严峻,如不采取更加严格的管控措施,极易出现重度污染以上的连续极端恶劣天气。为此,我市制定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冬十条”,决定尽最大努力提升和改善空气质量。其中,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必然会给广大市民的生活造成一些不便,尤其是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给大家的出行带来了更多的不便。市委、市政府将采取增加公交车次和延长公交车运行时间等措施,最大程度地减轻限行给广大市民带来的不便。公开信中,市委、市政府为此向广大市民表示深深的歉意,也希望大家给予理解和支持。
应对雾霾,不是某些人、某个部门的事,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共同治理。面对当前特殊而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公开信中,市委、市政府真诚地希望全体市民朋友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绿色出行,不放、少放烟花爆竹,不焚烧垃圾落叶,不烧散煤,及时通过电话、微信、随手拍等形式积极主动的举报身边污染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共同践行绿色低碳理念,共担一份社会责任,齐心协力,共治雾霾,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贡献。
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冬十条”
进入冬季以来,受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因素影响,加之采暖季部分居民用户燃用散煤,我市持续出现重污染天气。为彻底扭转被动局面,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十条工作措施,确保全市空气质量明显好转。
一、坚决遏制扬尘污染
全市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工程全部停工,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全部停工,所有渣土运输全部停运。建筑工地裸露土堆、各类渣堆全部实施绿网覆盖。土路和扬尘污染严重路段定期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涉及重大民生的工程须经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作业。
二、全面整治煤烟污染
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除担负集中供热任务的燃煤锅炉外,所有燃煤锅炉、营业性炉灶必须使用清洁燃料,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散煤等高污染燃料。市区未实施集中供热的居民用户全部使用配送的洁净焦,禁止继续使用散煤。任何人不得随意倒卖配送的洁净焦,一经发现,按套取国家资金对当事人和乡镇(街道)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严厉打击焚烧行为
全市所有区域,特别是高铁、高速沿线,要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烧秸秆、垃圾、树叶、废旧物品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对违反规定的,公安部门将采取强制性措施,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四、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
企业要实施精细化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物料堆场和储煤场有效抑尘。对擅自停运环保设施和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依法依规高限处罚,移送公安。
五、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
对大中型货车实行严管严控,任何大中型车辆不得进入市区,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黄标车禁行和老旧车限行,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严禁销售低于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及普通柴油。
六、综合治理有机废气
对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设施落实台账式管理;对全市工业企业有机废气排放情况、所有汽修行业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及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处罚、限期整改。
七、严格控制燃放烟花爆竹
坚决禁止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党员干部要起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处理,造成人民群众身体和财产损失的,公安部门将对当事人依法实施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
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工作,及时分析研判气象及空气质量变化情况,细化重污染天气管控清单,加大监督检查落实力度,有效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九、铁腕开展监督执法
加大执法力度。采取联合执法、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打击违规施工、违规生产和偷排偷放等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限产、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重处重罚措施,保持密集执法和常态化夜查的高压态势。
十、严肃问责追责
凡对“冬十条”措施落实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
2016年11月25日
责任编辑:实习生卫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