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016年12月7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IV级):受区域雾霾及静稳天气影响,预计12月7日上午9时-12月8日9时我市市区空气污染气象条件较差,不利于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将出现重度污染天气(V级)。经市政府批准,按规定启动蓝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预警时段:2016年12月7日上午9时至2016年12月8日上午9时
1、尧都区、临汾开发区、洪洞、襄汾、霍州及市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做好应对工作;
2、减少户外活动;
3、减少出行用车,尽量采取公交出行;
4、禁止建筑工地土石方施工;
5、严禁渣土车、混凝土罐车抛洒、遗撒;
6、禁止垃圾、秸秆、树叶焚烧;
7、严禁明火烧烤;
8、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9、企业要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
望广大市民相互监督,如发现上述禁止行为请拨打12369举报。
【预警中心】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