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二氧化硫预防管控的通告

2017-01-17 09:02:21 来源:临汾新闻网

  受区域雾霾及静稳天气影响,我市市区气象条件较差,不利于污染物的稀释、扩散和清除,易出现严重污染天气。为有效防控重污染天气条件下二氧化硫浓度升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燃煤锅炉必须保证脱硫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市区所有燃煤锅炉必须实施天然气、电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在过渡期必须燃用洁净燃料,减少二氧化硫排放。

  二、全市所有企业要确保环保脱硫设施稳定高效运行,将二氧化硫排放量降到最低,严格落实限产限排规定。

  三、市区所有配送洁净焦的居民必须使用洁净焦,要科学生火和封火,严禁燃用和掺混劣质煤。市区周边区域居民户要燃用符合要求的优质煤焦,不使用劣质煤焦。

  四、各煤炭经营点要销售优质煤,严禁销售硫分超过1%的不合格煤炭。

  五、市区露天摊点、沿街门店严禁使用劣质蜂窝煤及劣质煤焦。

  六、市区中心城区155平方公里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违反以上规定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劝阻和举报,举报电话:12369。

  八、广大群众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和避免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外出活动时,做好必要防护措施。

  2017年1月16日


     

责任编辑:张茜

版权声明:凡临汾日报、临汾日报晚报版、临汾新闻网刊载及发布的各类稿件,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自媒不得转载发布。若有违者将依法追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