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路线和时间的通告

2018-01-19 09:05:59 来源:临汾新闻网

关于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训练路线和时间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列》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规范教练车道路训练秩序,提高道路交通效率,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首批教练车训练路线通告如下:

  一、训练路线

  (一)尧都区:

  1.刘淹线/309国道:姑射村/坛地村至刘村(15公里)。

  2.刘淹线/桃临线:姑射村/三淇村至刘村/太涧村(10公里)。

  (二)侯马市:

  1.太上线:轻工城益通加气站至西高村村口(7km)。

  2.开发区西路:香邑村口至光伏产业园(1.5km)。

  3.大上线:张村中学至华强铁厂(4公里)。

  4.侯马市北外环合欢街:紫金山街口至北郭马村口(4.2km)。

  (三)翼城县:

  1.营里线:曹家坡至里呰(12km)。

  2.岳本线:曹家坡至辛安(11km)。

  3.坪曲线:曹家坡至南环路(15km)。

  4.浍史村至南环路(6km)。

  (四)安泽县:

  326省道101km+50m至326省道101km+50m(3公里)。

  (五)古 县:

  文昌区道路:S323线K77—100m处丁字口文昌路至S323线K82+600m丁字口文德路(6km)。

  二、训练时间

  以上路段每日7时30分至8时30分、11时30分至12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以及训练路段与考试路段属同一路段的且在进行考试时,禁止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学训练工作。如遇法定假日等特殊时期的,须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所涉及的道路、时间因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以后续通告为准。

  三、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通过上述路段时,注意确保安全。本通告有效期为2018年1月1日 — —2018年12月31日。

  特此通告

临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月16日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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