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四支队二大队涉案车辆公告

2018-06-04 08:55:16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2018年5月31日以前,因交通违法扣留的未接受处理的涉案车辆(见附表),依法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持相关证件来我大队接受处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仍未处理的,将对相关车辆依法进行处置。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四支队二大队

2018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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