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城市过境车辆实施优化通行措施的通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山西省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巩固拓展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临汾市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从2018年8月15日零时起,对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在临汾市市区限制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18年8月15日零时起。
二、限行区域
临汾市城区环城一级公路以内区域:东环国道108线(不含)以西;西环国道309线、省道232线(临夏线)、省道329线(临午线)重叠路段(含)(金殿镇坛地村至同世达三岔口)以东;北环国道309线(含)以南;南环城南公路(含)以北。
三、绕行线路
(一)由北向南
从洪洞方向驶入省道224线(桃临线)行驶的车辆从明姜及洪洞西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二)由南向北
从新绛方向驶入省道232线(临夏线)行驶的车辆从襄汾北柴及襄汾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从侯马、翼城方向驶入国道108线行驶的车辆从曲沃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三)由东向西
从安泽、古县方向驶入国道309线行驶的车辆从临汾北(甘亭)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四)由西向东
从蒲县方向驶入省道329线(临午线)行驶的车辆从土门高速口上高速通行。
四、特殊车辆通行规定
对涉及市区渣土运输、民生物资等特殊运输车辆,由机动车辆所有人持机动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运载货物证明、车辆密闭实况照片到属地公安交警大队办理临时通行审批手续。
五、法律责任
违反本公告机动车辆,将由交通运输、公安、交警、住建、环保、质监、工商等联合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实施处罚。
特此公告
2018年8月10日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