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公告
(2018年 第4号)
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上下积极行动,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案件575起,处罚9370.35万元,关闭取缔非法经营单位19家,责令停产停业停建单位119家,拘留66人。现对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1、山西煤炭进出口公司蒲县能源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2、侯马益通天然气公司二期天然气液化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3、曲沃县空气产品(临汾)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4、省道桃临线汾西境内改建工程项目部(山西平阳路桥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5、山西三建集团有限公司蒲县昌平东街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6、中石化胜利石油黄河钻井总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7、大宁县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临汾分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以上单位务必认真执行处罚决定,并于2018年11月10日前接受处罚,处罚后逾期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依法定程序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依法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必要时予以联合惩戒。
临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0月9日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