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公告
(2018年 第5号)
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开展以来,全市上下积极行动,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措施,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案件611起,处罚9664.45万元,关闭取缔非法经营单位53家,责令停产停业停建单位134家,拘留75人。
现对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1.临汾市渝飞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2.河北卓凡工程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3.浙江新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4.浮山县鑫亿矿业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5.浮山县双利矿业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6.浮山县鑫盈矿业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7.浮山县郭家庄铁矿有限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8.浮山县南西庄铁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9.太钢集团临汾钢铁有限公司二峰山矿业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立案查处。
以上单位务必认真执行处罚决定,并于2018年12月19日前接受处罚,处罚后逾期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依法定程序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依法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必要时予以联合惩戒。
临汾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