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临汾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陈振华等同志任免职务的决定
(2019年2月22日政协第四届临汾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届临汾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
陈振华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室主任;
解建国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李江泽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冯卫民同志任市政协调研室主任;
尚彬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张庆魁同志任市政协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白占奎同志任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
徐慧琴同志任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张亚勤同志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
陈维明同志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
辛慧芳同志任市政协经济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王彬同志任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李欣同志任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李宝平同志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
周波同志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保留正县级领导职务待遇;
冯卫民同志市政协调研室副主任职务。
市政协办公厅领导班子成员,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市政协农村委员会、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市政协学宣文史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务随机构改革均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