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将进入雷电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断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依法履行气象部门防雷减灾的组织管理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雷电灾害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防雷安全监管职责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加强防雷安全科普宣传、雷电灾害监测预警、防雷安全行政执法等工作。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防雷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履行防雷安全管理职责,并将防雷安全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压紧压实防雷安全监管职责,做好各部门、各系统防雷安全监管工作。
二、严格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
各防雷装置使用单位(企业)要牢固树立防雷安全意识,根据《山西省防雷安全重点单位责任清单》,全面落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防雷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做好防雷应急演练,配备防雷安全管理人员。按照《防雷减灾管理办法》规定,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信用良好的防雷检测机构开展防雷装置检测工作,保证防雷设施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将依法依规对违反防雷检测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摸底临汾市辖区内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凡属临汾市辖区内的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等场所,要主动向属地气象部门报告信息。
三、严格规范防雷检测服务市场
为规范我市防雷装置检测市场,依法加强对防雷装置检测机构的管理,凡在临汾市辖区内开展防雷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要主动报告临汾市气象局法规科。在我市开展检测活动的防雷检测机构必须依法取得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开展检测活动,并对检测结果负责,严禁伪造、出租、挂靠检测资质,严禁无资质、超资质进行检测活动,严禁转包、违法分包检测项目等。
四、防雷减灾咨询服务
雷电多发季节,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拨打“12121”声讯电话、关注“临汾气象”微信公众号、“临汾气象”新浪微博和“临汾市气象局”官方抖音等方式,及时了解我市天气信息。如需咨询防雷减灾相关政策、上报雷电灾害事故、举报防雷检测违法行为,请与临汾市气象局法规科联系。 联系电话:0357—2519720
临汾市气象局
2021年3月24日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