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洪洞县人民法院甘亭法庭干警们崇法护法,坚守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这一理念,在诉讼活动中,不受自身情绪影响,排除外界各种压力,坚持秉公办案、伸张正义,使审理的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得以判决后又顺利调解执结,彰显了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充分发挥了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让人民群众拥有了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受到了当地政府和周围群众的肯定与好评。
2015年9月17日,拿着厚厚一摞证明和照片的原告来到了法庭,激动地讲述了自己这两年来维权的艰辛与无奈,实在没办法了,只有把这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法院,希望法庭能为其主持公道,能使那些占其房屋的人返还其合法财产。
原来,原告张某于2004年4月25日出资购买了某某化工厂的14间废弃厂房(其中就包括被告现在居住的这几间),并于2005年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房产权。近两年来原告多次通知被告腾房并找人说合,被告却水涨船高,不断增加腾房的条件和筹码拒不腾房,暂住在这个院的其他几户人家也静观其变,借口不予腾房。原本不想伤了邻里关系的原告才最终选择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才出现了上面的一幕。
调解中原告作出了让步,愿意支付被告搬迁费用和部分物品补偿费,被告却狮子大开口,让人难以接受,法庭对其释明法律规定后,被告仍固执己见,并以死相威胁,对于被告的这种刁蛮行为,法官们没有畏惧,绝不容忍这种不正之风在法律面前滋生。所以,法庭果断地对此依法作出了判决,没有判给被告一分钱。判决生效后,被告主动来到法庭,承认了自己以前思想的偏激和错误,希望能按原来庭审中的调解方案帮其再与原告协商,他愿意调解了事为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了辖区内人民的和谐与稳定,法庭没有拒被告于千里之外。在征求了原告的意见后,又重新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达成了新的调解协议,并在法庭的监督下双方进行了彻底的交接。至此,折腾了一年多的邻居纠纷案件终于得到了彻底化解。
这就是甘亭法庭的干警们,他们时时处处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为了人民的利益他们不怕苦、不怕累,讲政治、重大局,注重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注重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为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作出应有的努力。
记者 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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