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近年来,洪洞县检察院探索建立完善四项工作制度,加强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积极促进依法行政。
该院一是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建立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二是建立对涉及公民人身、财产权益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监督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重点围绕行政机关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违法法定程序、超范围等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等问题,开展监督工作,促进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法规范使用。三是建立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纠正制度。四是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宋红慧 刘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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