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洪洞县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上采取“三个到位”,确保落到实处。
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年初,县委、县政府从提升农村党组织服务能力、夯实基层基础的高度,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农村党建工作经费保障制度,严格按照“两个不低于”的标准,将今年农村党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责成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全面拨付到位。在县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多方筹措资金,全力保障经费落实。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拨付工作的通知》,列支各村经费明细,要求务必落实到位,并对县财政局、各乡镇下拨经费的凭证复印件进行备案管理。截至目前,农村党建经费省、市补贴资金和1171万元的县财政配套资金,已全部拨付到村,确保了全县每个村党建经费不低于10万元,3000口人以上的村不低于15万元。三是管理使用到位。印发《洪洞县农村党建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明确经费要重点用于开展教育培训、村级干部报酬、村级办公经费、党内表彰奖励、党内关爱帮扶、远程教育管理、活动阵地建设、开展党建活动、发展集体经济等9个方面。经费管理要坚持“村财乡管”原则,按照村拟定使用计划、向乡镇提出申请、乡镇党委审核批准、使用后再按规定核报的程序,合理规范使用。同时,为充分发挥农村党建经费的最大效能,在保证各村正常支出的情况下,明确各乡镇可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适当捆绑使用。(王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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