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法院:用文明托举正义的天平

2018-04-09 15:32:55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新闻网讯 走进洪洞县人民法院,这里的一切都发生着引人瞩目的变化:一尘不染的机关大院,着装整齐而忙碌的法官干警,绿草如茵,树木挺拔,环境优美,办公场所窗明几净、整洁明亮,车辆井然有序,国旗耸入云端,国徽庄严肃穆,图文并茂的法院文化墙走廊,从每一个微小的细节上,让人们感知到扑面而来的一股清新的文明……这里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正开展得如火如荼。

  科学决策

  培育优质精神文明

  文明创建,关键在队伍。一个单位如果没有积极向上、乐于奉献、勇于担当的精神气概,创业就没了激情、干事就没了劲头,要通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植下文化根、塑正精神魂。

  为开展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该院高度重视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法院全面工作的统领,以文明单位创建带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该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组,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形成互相联动,全院干警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每年都针对创建工作实际研究制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做到全院有目标,部门有任务,人人负责任,年年有创新,使创建工作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通过集中培训与主题教育相结合,相继开展了重大节日升旗、法官宣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爱国主义教育、党课辅导、理论研讨等活动,积极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县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示范点建设、“维护核心、见诸行动”、 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组织全院干警诵读、抄写道德经典,选派法官干警积极参加传承德孝文化,争做最美家庭的宣讲会,深入敬老院开展关爱老人活动,宣传好家风、好家训,传承中华孝道和敬老爱幼之风,使干警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显著提高,宗旨意识明显增强。

  开展培训教育,提高基本能力。组织开展庭审评查、法律文书展评、速录员技能比赛、法警技能训练、业务知识培训、岗位练兵、外出培训等活动,提高干警文明司法、公正办案能力,教育干警忠实履行职责。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提高基本能力,在本职岗位上有所作为,扎扎实实为人民服务。近年来,该院有22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90%以上干警取得了法律本科学历,先后组织90余名法官干警到西安交大、浙江大学参加素能提升培训,干警的文化素养、基本能力得到明显提高。2017年10月,23名聘任制书记员加入办案团队,极大地提高了该院审判团队的办案能力和办案效率。

  立足本职

  营造文明创建氛围

  “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极大地促进了法院干警思想观念、精神面貌、工作热情、服务水平的根本变化。我们深知文明单位创建是一项系统过程,需要长期坚持,持久发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晓晖强调。

  为了将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该院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全力打造创建工作亮点,促进各项工作的发展。先后开展了“青年文明岗”“文明干警”“文明庭室”“文明家庭”“优秀共产党员”等评比活动。2016年以来共评选出6个文明单位和文明庭室、2个文明家庭和12名文明干警和优秀党员。提升了干警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文明司法交流会、专题演讲会道德讲堂12期、设立了“善行义举好人榜”“尊德守礼”温馨提示牌;在办公楼内布置了引人崇德、修身、向善的文化宣传作品,开辟了书画长廊,印制了法院机关工作礼仪手册,开展传统文化读书演讲比赛,让干警在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中受到浸润,得到陶冶。并在院食堂摆放“文明餐桌”桌牌,要求干警不剩饭、不剩菜,把俭以养德、俭以养性、俭以养身的理念转变为干警的自觉行动。

  创新载体

  提高干警整体素质

  “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务必抓紧抓细,以文明创建带动其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党组成员樊茹荣在县法院指导工作时强调。

  创建关键在做,关键在创。面对“省级文明单位”的荣誉,县人民法院倍加珍惜,坚持以归零的心态,从零点起步,做到荣誉面前不止步,压力面前不退缩,努力以新的姿态展现新的作为、创造新的业绩、打造新的亮点。

  先后开展了走访慰问、参观学习、文体竞赛、文明礼仪、美化亮化等系列活动,积极营造讲道德、讲诚信、讲奉献、讲服务的浓厚氛围。在传统节日,开展诗歌朗诵、演讲比赛、乒乓球比赛、跳绳比赛、拔河比赛、棋类竞赛、节日联欢会、户外徒步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打造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品牌。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军营等多种形式的学雷锋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服务队走进敬老院清理环境卫生、发放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书籍,关爱老人,传承爱心孝心,助人为乐,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捐助和社会公益活动,两年来共捐助3万余元。充分利用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文明风尚,与县电视台共同制作法治宣传短片《法眼》栏目14期,以案说法,摒弃陈规陋俗,传播正能量。

  公正司法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并不能使所有人都平等,但是所有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这种平等需要法官来实现。因为法官是正义的使者,是法律弘扬的传播者。县人民法院创建文明单位是确保司法质量,提高司法效率,树立司法权威的当务之急,也是必要之举。

  在具体的审判执行工作中,该院通过妥善审理相邻关系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案件,促进邻里和谐、友善,村风文明;通过依法审理民间借贷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惩治失信人,推进社会诚信建设;通过严厉打击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比如去年审理的一起医闹案件,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人民群众参加旁听,公开、公正审理,公开宣判,召开新闻发布会,教育引导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同时, 结合辖区实际,该院变“坐堂断案”为“送法下乡”,把法庭开在农家小院、田间地头,有针对性地开展入户宣传和就地开庭等工作,把审判工作延伸到千家万户,赢得群众的好评。

  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植根沃土,心系百姓,胸怀全局,勇立潮头,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届接着一届创,在创建文明单位的征程中,不断演绎着时代的华彩乐章。

  该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院”,被省委依法治理领导组授予“依法治理示范单位”,被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为“文明单位”。2016年审判执行工作结案率达到了95.85%,在年度考核中,综合排名位居全市平川法院第一。案管办和甘亭法庭分别被县妇联和县工会授予“三八红旗岗”和“五一劳动奖状”,甘亭法庭副庭长卫军被省高院授予“全省调解能手”,甘亭法庭庭长田亚欣、大槐树法庭审判员贺亚娜被市妇联授予“巾帼平安使者”称号、民二庭审判员刘振宇荣获市“五一劳动奖章”,2016年“七一”前后,干警秦登云和田亚欣分别又被临汾市委和临汾市中院授予“优秀党员”和”优秀法官”光荣称号,2017年,田亚欣被评为山西省“平安示范家庭”,被全国妇联授予“最美家庭”、被最高院授予“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好风凭借力,扬帆正当时”,创建不停步,发展无止境,县人民法院将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坚定信心、团结进取,变革创新,务求实效,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张莲花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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