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近日,洪洞县税务局按照业务相连、便于监督的原则,建立纪检工作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强化协作沟通,推动构建整体联动、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的监督网络。
该局制定印发了《国家税务总局洪洞县税务局关于建立纪检工作联络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联络员人选条件,由各单位、各党支部推荐在政治、思想、作风等方面素质过硬的党员干部为纪检联络员,畅通沟通渠道,积极协助党委做好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明确纪检联络员的十项工作职责和三项工作要求,为联络员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强化联络员的责任担当意识,确保联络员认真履职、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有效落实。
实行定期汇报制度,加强纪检组与各单位纪检联络员交流情况、分析形势,查找问题、研究对策,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到位。 (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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