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王隰斌 杨杰)日前,侯马市人民法院在该市华翔购物广场、市委礼堂前开展了以“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周活动。
活动中,法官不仅向过往市民免费发放拒执专项行动宣传材料,而且结合相关执行案例,向市民讲解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及应受到的惩罚等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向市民宣讲了2015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两部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
法院相关人员向市民解释:如果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修改后的高消费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据统计,目前侯马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已将自然人289人次,法人或其他组织26个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凡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在贷款、融资、高消费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通过此次宣传周活动,不仅使市民强化了诚信意识,而且还营造了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舆论氛围,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人民法院重拳打击“老赖”、维护社会诚信的决心,提高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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