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不忘初心担使命 法律服务解难题

2019-10-22 09:11:22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对我的帮助,你们真是老百姓的贴心人。”10月8日上午,侯马市某石料厂的负责人李某某及其家人将一面印有“法律援助 无私奉献”的锦旗送到侯马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中心优质高效的服务及承办律师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表示衷心地感谢。

  本案是一起信访批转的案件,该石料厂是这起追偿权纠纷案件的被告。石料厂因购买挖掘机而向银行申请贷款,在其逾期支付按揭款,担保人代偿后联合反担保人将石料厂所购挖掘机拖走抵偿了贷款。后担保人又将其对石料厂的债权转让于湖南某公司,故湖南某公司作为原告向石料厂提起了追偿权纠纷诉讼。本案经湖南双峰县人民法院、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审理后裁定移送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审理。因为信访人认为造成其贷款不能按时归还的原因是因为政府行为所致,故多次到市信访部门上访要求解决问题。侯马市政府对上访人的上访要求高度重视,时任政法委书记秦海玉就协调解决李某某信访有关事宜批示侯马市司法局,要求全力做好上访人的法律服务保障。局长李居海当即安排侯马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秀红介入此案。王秀红接到安排后主动联系了李某某及其家人,虽然通过了解案情,审查材料后得知此案并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但王秀红在做好心理安抚、疏导情绪的前提下,积极为李某某提供法律帮助,为其梳理法律关系,引导李某某及其家人依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考虑到本案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取证时间短、异地办案等多种因素,为其联系了三名在经济案件方面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组成专门的团队代理本案。

  承办律师接受委托时本案已定于2019年2月13日(正月初九)在昆山市人民法院开庭。因距开庭时间仅有20余天且期间有春节假期,加之李某某证据有限需要异地取证又身处腊月,故承办律师抓紧整理上访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多次组织案情研判,绘制案情结构图,针对性地制定多套应诉方案。在取证过程中,因异地原因,多次受阻,同时因时间过长、相关部门人员更迭等原因也无法取证。在窘迫的形势下,承办律师决定以案卷为本,从原告提交的证据入手,终于发现了原告证据中对信访人有利的关键点,对案件的最终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由于异地开庭,承办律师面对春节出行高峰无法买到车票以及时降大雪,高速封闭的困难,一行三人长途自驾至昆山开庭。此案先后经过二次开庭,庭审过程中,承办律师一方面对原告的证据进行了有效的抗辩,另一方面根据法律规定,争取到了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力。2019年7月14日,昆山市人民法院最终裁定本案按湖南公司撤回起诉处理,直接为信访人挽回了上百万元的经济损失。拿到判决结果的第一时间,信访人眼含热泪为中心送来了锦旗。

  近年来,侯马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将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作为服务侯马市中心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这面印着“法律援助 无私奉献”的锦旗不仅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同时也是一种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侯马市该中心将认真践行为民服务解难题的目标要求,以为民谋利、为民服务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记者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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