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市人民法院:接收首例“跨域立案”案件

2019-11-19 09:17:30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白洁) “为确保你的诉讼权利,我们将全案证据以清单方式,在你的辩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向你出示,请你仔细阅读,若对证据内容有疑问或者对证据的合法性有意见,可以马上提出,也可以向辩护人咨询。”随着权利的告知,霍州市检察院首次对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认罪认罚证据开示。

  近日,霍州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屠某虽表示愿认罪认罚,但对部分犯罪细节及主观上的认知还有一些保留和辩解,承办检察官针对这种情况认真研判、主动对其进行证据开示,在辩护人的见证下,向其出示认罪认罚具结书及证据清单,让其自行阅读,并对不清楚或有疑问的地方由辩护人或者检察官对其进行解释。在确实充分的证据面前屠某现场表示:“检察官,我自愿认罪认罚,愿意签署具结书。”

  这是霍州市检察院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又一次大胆探索。通过证据开示,让犯罪嫌疑人了解全部证据,让其明白即使不认罪公诉机关也有证据支撑,从而敦促犯罪嫌疑人放弃侥幸心理,自愿认罪认罚;让辩护人在场并在开示的证据清单上签字,确保证据开示的公平、公正。这种做法,既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知情权和认罪认罚的真实性及自愿性,也减少了诉辩对抗,确保及时惩治犯罪、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据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开展以来,霍州市检察院始终按照省、市检察院工作部署,切实承担起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责任,在三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在霍州市看守所通过粘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上法治课、座谈等多种形式,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做到在押人员入心入脑;二是与霍州市司法局就值班律师进行多次协调,促成了值班律师的落实到位;三是对可能判处非监禁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在起诉阶段就进行社会风险评估,从而节省审判时间,提高诉讼效率,为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地落实创造有利条件。截至目前,霍州市检察院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达50.6%。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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