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创建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工作

2016-08-01 09:55:48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公共机构节能是新时期中央、省、市各级赋予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一项神圣职责,也是推进“六大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近年来,霍州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秉承这一神圣职责,围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目标,创新举措,履职尽责,全面提升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效,营造了人人讲节约、事事重节约的良好氛围,2015年度被评为“全国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抓组织,促任务落实

  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全新的系统工程。2013年,霍州市成立了以该市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组,并落实了机构编制,配齐了人员设备,明确了部门职责,在全市上下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创建工作中,霍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局长任组长全面抓,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具体抓,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抓具体,并且明确时间节点,制订实施方案,量化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并通过积极争取将创建工作纳入了财政预算,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的落实到位,确保了创建工作的高效推进。

  抓宣传,促进观念转变

  该局通过在办公室、会议室、走廊、卫生间等区域醒目位置张贴节能画报、宣传标语和在空调、电脑、电源开关等耗能设施设备上张贴节能小常识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节能知识和节能办法,全面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节能理念,把节约能源的号召变成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动。自2012年以来,共制作节能宣传展板16块,悬挂横幅10余条,发放节能宣传彩页600余张,张贴各类宣传画50余幅。同时,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节约能源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政策法规,并派遣业务骨干参加了由清华大学承办的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教育培训活动,自上而下营造了“人人节约、事事节约”的良好创建工作氛围。

  抓管理,促措施跟进

  该局通过“向管理要成效,向措施要业绩”的工作思路,抓管理、抓日常、抓制度,节能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节能成效得到明显提升。在节电方面,严格按照节能要求开启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按照电梯、食堂、供热、照明四类用电模式,全部覆盖机关大院所有用电,并实行了分项计量,做到了科学规范管理。在节水方面,实行分户计量用水,办公大楼8个楼层分别安装了用水计量器,做到了科学管理,规范使用。大院绿地花池全部手用喷滤式浇灌,限时限量,专人负责,保证了水资源的高效利用。在节油方面,积极推行公务车辆统一管理,车辆维修费和油耗实行单车核算,健全完善了“一车一账”制度;认真落实派车登记制度,有效杜绝了公车私用;合理安排车辆出行线路和用车人员搭配,减少了车辆的空驶里程,提高了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既减少了行政成本,又缓解了交通压力。在节约办公用品方面,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实行电子媒介修改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

  抓技改,促节能推广

  节能改造和产品推广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有效途径,也是发展方向。为此,该局在资金较为困难的前提下,每年都要挤出有限的资金,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持续加大节能设备的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投资90余万元采用玻璃幕墙和钢挂大理石对整个办公大楼的外墙进行了全方位的节能改造,节能效果明显提升;投资3万余元购买并使用节能灯具800余支、节能插座50余个,用电效率大幅提高;投资3万余元对各楼层卫生间的感应用水设施进行了换代升级,有效杜绝了跑冒滴漏;投资6万余元在办公楼层安装4台定时变量电磁感应开水器,既方便了干部职工,又节约了能源消耗。(刘薛平 张军华


     

责任编辑: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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