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记者 赵文家)针对当前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霍州市公安局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案,近日,该局食药侦大队共查处环境违法案3起,行政处罚4人。
经查,山西运城市新绛县崔某某、于某某夫妻二人,于2016年7月至今,在霍州市区内以三轮摩托车为工具,以北环办草铺子村内一空地为存储地点,非法买卖、储存、运输废旧机油,该二人因涉嫌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被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
违法行为人任某于11月30日16时许,在白龙镇白龙村自家院内焚烧杂草和秸秆被当场查获。因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任某被予以行政警告处罚。
违法行为人段某于11月30日,在白龙镇永安大街“永安驾校”打扫卫生后,将树叶在垃圾池内焚烧被当场查获。
因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段某被该局处以行政拘留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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