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民族的未来,让每一个孩子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年以来,霍州市人民检察院把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作为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努力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办案机制,创新办案模式,注重办案效果,在矫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加强本职工作,促进社会和谐。该院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办案一体化模式,选派具备有深厚的心理学、教育学知识的检察官,专门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犯罪预防和矫治帮教工作。制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及时组织未检干警学习,研究《刑诉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及最高检、省院、市院下发的规范未检工作的相关规定,开展示范庭、观摩庭等岗位练兵活动,组织未检干警到其他模范县院学习先进经验,着力打造一支素质、业务过硬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队伍,推进队伍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5月31日,在“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霍州市赵家庄小学的学生们参加了由该院刑事部检察干警开展的“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7月10日,该院针对一起未成年人涉嫌寻衅滋事的审查逮捕案件召开训诫会,有效预防了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化解了社会矛盾,对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借助社会力量,构筑保护体系。该院通过联席会议形式强化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保证办案工作畅通;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情况,建立了合适成年人库,邀请团委、妇联等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并在诉讼过程中了解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犯罪原因,对其进行安抚教育。同时,监督办案人员有无违法讯问、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问题;强化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在原有的青少年维权岗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模式,吸纳具有心理学、社会学等知识背景的学校老师,对帮教对象实行心理疏导、法治教育、道德感化,促使帮教对象顺利融入社会。8月28日,该院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四类贫困家庭学生救助暨爱心助学大会,为贫困学子捐款献爱心,用实际行动传递了文明良好的社会风尚,体现了人民检察官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
开展宣教活动,加强法治教育。9月5日,该院刑事检察部干警走进霍州市第一中学,为1000余名高一新生讲授“与法同行,走好青春每一步”主题法治课,在与同学们零距离、亲和力的互动中,气氛活跃,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9月25日,该院与市教育局举行了新时代校园法治共建签约仪式暨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聘请代检察长权建威等三位检察官分别担任实验小学、赵家庄小学、北环路小学三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开设各种形式的法治教育课20余次,受教育人数达1万余人。检察官结合学生不同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开展灵活多样的谈心、法律咨询活动,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讲解,进一步提高了未成年人的维权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记者 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