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人民检察院: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规范化

2019-12-03 09:08:34 来源:临汾新闻网

  临汾新闻网讯 11月21日,霍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某盗窃一案在霍州市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开庭审理。霍州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权建威出庭支持公诉,霍州市人民法院院长任军担任审判长,庭审程序公正合法、过程简洁顺畅。代检察长当庭发表量刑意见,被告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审判长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当庭对被告人作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元。

  法、检两长同时出庭速裁程序案件,在充分尊重和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简化了庭审程序,提高了办案效率,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对霍州市继续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规范化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据了解,霍州市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法定情形的轻微刑事案件,坚决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实现繁简分流,切实提高刑事诉讼质量和效率,全面有效运用刑事速裁程序,同时,注重推进刑事速裁工作规范化。一是做好量刑规范化。在严格审查案件的基础上,全面考虑定罪量刑的因素,切实提高量刑精准度;二是做好被告人权利保障规范化。认真听取辩护人或值班律师的意见,让被告人充分了解认罪认罚制度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三是坚持速裁庭审规范化。在遵循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做到简程序不减权力,高效率不降标准,与审判机关共同保障速裁程序规范进行。(记者)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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