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苹果产业铺就富民路

2018-05-14 14:38:45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临汾新闻网讯 近日,笔者驱车沿着弯曲的盘山路,来到距吉县城30公里之外的文城乡柏树村,见到了2015年吉县文城乡柏树村脱贫户老葛。过去,老葛一家人住两孔土窑洞,现在新盖了平房。他算了一笔账:“我家去年6亩果园收入10万元,抛去4万元投资成本,还有6万元的纯利润。两个男孩都成家立业,现在家里就剩下我和妻子,家庭经济情况都达到小康了。”

  吉县是国家级贫困县,六七十年代是“收了麦子种玉米,年年都是老样子”的旧农业生产模式。历尽三十余载,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不懈发展苹果产业,全县贫困人口已从2011年的2300元标准下的4.8万人,已降至3026元标准下的290人。目前,4万余贫困人口已实现脱贫。

  在长达10年的时间里,吉县苹果从过去的产量5万吨发展到至今的22万吨,产值已从过去不足1亿元发展到了10亿元,在“数字”上已发生明显的“量”到“质”的变化。

  位于该县东城乡柏东村的景建林,是县里青年致富带头人。他们是四口之家,孩子都在上学。景建林家之前很贫困,连孩子上学的学杂费都交不起。有果园14亩,8亩16年的老龄树,6亩是刚挂果的。去年14亩果园,以每公斤6元和6.8元不同的价格,共售卖了21万元,减去7万元的投资成本,还剩14万元的纯利润。

  像老葛、景建林这样靠苹果致富的,在吉县已达4万余人。吉县是“全国苹果之乡”,也是全省2017年唯一计划要脱贫的县份,全县11万人中9.5万是农业人口。在苹果产业的带动下,吉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从2011年的2428元增长到2017年的5211元。

  可以说,依靠苹果产业,吉县大多数农民群众脱了贫、苹果致富达到“5个80%”:苹果面积占到了耕地总面积的80%以上,苹果专业村占到了行政村的80%以上,果农占到了农民总数的80%以上,果农人均果品收入占到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80%以上,全县农村群众依靠苹果产业脱贫的比例达80%以上。目前,该县在全市率先顺利通过“市考”“省考”,广大干部群众正全力以赴迎接“国考”。(郑晓锋 闫海斌

     

责任编辑: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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