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研究审议《临汾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事项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张浩) 2月23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予强主持召开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临汾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临汾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等事项。市领导常青、陈忠辉、马德荣、王兵、闫建国、张翔、胡小濛出席会议。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市发改、财政、统计、水利、国土、安监、农委等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临汾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合作制改革,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要高度重视,坚持分类实施、试点先行,尊重农民意愿,依法依规办事,保持社会稳定,落实党政同责,力争在全省率先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临汾市2018年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临汾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临汾市关于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决定》。会议指出,要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四个一律”和“五个一批”,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安全监管执法上的“宽、松、软”和“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等突出问题,确保监管到位、执法到位、查处到位、曝光到位、联合惩戒到位,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要严厉打击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行为,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要全面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作业现场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严格隐患排查治理,杜绝“三违”行为,实现企业本质安全。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临汾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深度对接,专题研究,把规划的实施与生态、文化、资源保护相结合,与开发区改革、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相结合,通过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加大土地复垦和土地生态整治力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为脱贫攻坚、经济转型、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