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研究审议《临汾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等事项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张浩)
9月25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予强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临汾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临汾市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临汾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实施细则》。市领导常青、陈忠辉、马德荣、王兵、闫建国、张翔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临汾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中央、省文件精神,结合临汾实际制定的全市“十三五”脱贫攻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打赢全市脱贫攻坚战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全市各级部门要在抓好方案的落实上下功夫,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突出问题导向,下足绣花功夫,确保方案制订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要突出重点,在建立脱贫长效机制、激发内生动力上下功夫,加快实施产业扶贫、生态扶贫等工程,有针对性地出台政策措施,持续巩固脱贫成果。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同全市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强化学习培训,组织各县(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进行专题学习,把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到每个单位、每个干部。要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人人知责、认真履责、个个尽责、严格问责的责任制建设新格局,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会议指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综合运用督察督办、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完善体制机制,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