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督察组召开重污染天气下突出环境问题约谈会

杨波岳普煜刘予强等领导出席会议

2016-12-19 10:31:43 来源:临汾新闻网

省环保督察组召开重污染天气下突出环境问题约谈会

杨波岳普煜刘予强等领导出席会议

  临汾新闻网讯 12月14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临汾督察组就临汾市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的重污染天气下突出环境问题召开约谈会,省环保督察组组长杨波主持会议。市委书记岳普煜,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予强以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督察组指出,督察组进驻以来,临汾市多次出现重污染天气,临汾市政府发布了“冬十条”严控大气污染,接连四次发布重污染天气调度令,并于12月1日和12月9日两次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采取一系列严格管控措施,严肃查处督察组交办的环境案件,取得了积极成效。

  截至12月13日,临汾市办理督察组移交的环境问题240件,累计罚款210万元,行政拘留6人,问责处理138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9人,党内警告20人,行政撤职1人,行政记大过1人,行政记过6人,行政警告28人,诫勉谈话51人,书面检查6人,约谈16人。

  督察组指出,11月25日—26日,督察组开展了重污染应急响应专项督察,向社会通报临汾市存在露天焚烧现象突出、多处施工工地和汽车4S店未按要求作业、多处小锅炉冒黑烟、洁净焦推广使用中散煤燃烧冒黑烟、部分企业超标违法等问题。在此基础上,督察组于12月7日-13日开展下沉督察,经现场督察核实,发现露天焚烧、建筑施工、锅炉使用等情况有所好转并初步得到控制,但在重污染天气下临汾市依然存在如下突出环境问题:

  一是工业企业限产限排落实不到位。督察发现,重点企业驻厂监管落实仍不到位,11月20日以前各重点企业基本没有实施限产限排,11月20日以后除停产企业外,实施限产的企业基本未达到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降低的要求,“限产”与“限排”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滞后现象十分突出。三维化工、立恒钢铁、通才工贸、闽光焦化、万鑫达焦化、晋能焦化、宏源焦化、星原焦化等企业排放总量降幅有限、应急减排措施不到位。临汾经济开发区、侯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调度令下发相对滞后,相关部门、企业未及时响应。

  二是部分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突出。督察发现,被检查企业中约三分之一存在不同程度的废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现象。襄汾县供热公司两台40吨锅炉未进行锅炉提标改造,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脱硫塔基本无脱硫效果,擅自停运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逃避监管。九成焦化公司精脱硫设施长期未运行,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督察组已建议对襄汾县供热公司和九成焦化公司生产主管人员实施行政拘留。晋源实业、山西焦化、远中焦化、三维瑞德焦化、太岳焦化、永鑫煤焦化、锦华焦化、晋豫焦化、万鑫达焦化等企业未完成烟气脱硫提标改造、二氧化硫超标排放,宏源焦化、立恒焦化等企业氮氧化物超标排放,九成焦化、永昌源焦化等企业废水处理不正常,通过湿法熄焦向大气转移排放。亚新集团中升公司球团工序未建设脱硫设施,长期超标排放,烧结工序排放存在超标。翼城首旺煤业公司锅炉配套除尘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此外,部分重点企业不及时验收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现象比较突出,存在逃避监管行为。

  三是城中村、城周边村散煤燃烧严重。督察发现,市区周边及各县城周边村散煤燃烧严重,致使个别时段污染物浓度激增。经济开发区及周边61台0.1-3吨小锅炉改造尚不彻底。尧都区及周边目前约4万户居民燃用小锅炉,应急燃用洁净焦。洪洞至襄汾沿线各村镇原煤散烧严重,低空排放影响市区大气环境。霍州市、蒲县等城边区域、附近乡镇等有大量散煤燃烧。安泽县城集中供热未普及,普遍使用散煤。翼城县部分城市燃煤锅炉未按期淘汰。永和县、大宁县、吉县等存在城中村散煤燃烧的问题。吉县、浮山县高硫煤、劣质煤管控不力,仍有销售现象。

  四是国、省道过境车辆道路扬尘严重。督察发现,主要道路、重型车辆管控还存在薄弱环节。尧都区原309国道马务村至刘村段路面数年未硬化,黄土裸露,扬尘污染严重;尧都区周家庄村两公里路段道路年久失修,路面破损严重,扬尘污染环境;襄汾县G108、S330、临夏线等多条道路来往重型货车多,道路存在破损并产生扬尘污染;霍州市霍侯一级路企业公路运输量大,二次扬尘污染严重;古县省道S323县沿线聚集了该县半数以上工业企业,道路交通运输量大,扬尘污染严重;永和县城省道S328线和S248线等穿城而过,原煤运输车辆每日3000多辆,对县城大气环境产生污染。

  五是各种堆场、料场未有效覆盖。督察发现,部分地区原料堆场、垃圾堆场等抑尘设施基本不到位,存在二次扬尘。尧都区无统一建筑垃圾堆放场,建筑垃圾无序倾倒,建筑土方到处堆存,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破旧、污染环境;尧都区北外环铁路桥以东486米的道路破损严重,路边多处垃圾堆放。襄汾县S330、临夏线道路两侧有多处煤堆、石料堆场未进行有效覆盖;襄汾县亚新集团中升公司、新金山特钢公司渣场未按规范建设,无挡风抑尘网;襄汾县鸿达公司、宏达水泥部分原料场地无抑尘设施;范村红山砖厂无任何抑尘措施;李虎石料厂破碎工段无集气罩、布袋除尘器等设施,石料堆场无抑尘措施;茂兴铁矿矿石堆场未建任何环保设施;沟里村某仓库建设场地有裸露土方未进行苫盖。曲沃县靳庄村废渣随意堆放于农田。霍州市李雅庄派出所附近露天堆积废渣,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古县金刚采石场等8家采石场无苫盖,无防尘措施;锦华焦化未按环评要求建设储煤场。浮山县新华选矿厂等多处选矿厂部分原料未苫盖。漳泽电力侯马电厂私自倾倒煤渣、飞灰,沿路抛洒严重。蒲县宏源集团凤凰煤业厂区外废旧工业广场内露天堆存原煤、中煤及工业废弃物,蒲县垃圾填埋场道路入口垃圾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此外,督察还发现,襄汾县南辛店乡福寿村、乡宁县张庄加油站附近、浮山县张庄乡等地存在燃烧树叶现象。

  督察组要求,临汾市委、市政府要坚决贯彻中央和我省铁腕治污的决策部署,下定决心、不打折扣,按照省长楼阳生关于环境保护“不护短、不遮丑、不辩解”的三不要求和“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的四铁原则,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分析重污染天气成因,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加大对公众的重污染天气应对宣传和舆论引导,强化应急响应效果;要强化环境网格化监管,落实工业企业驻厂监管;要严格散煤燃烧管控,推广清洁焦使用范围;要加强道路和扬尘污染治理,加大对重型车辆和主要道路的管控力度;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有关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岳普煜在表态发言中说,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找得准、找得细,突出了重点、切中了要害,符合临汾实际。对此我们诚恳接受,认理认账,认责认干。下一步,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紧盯督察组提出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要进一步强化领导,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把责任分解压实到市、县、乡、村和企业各个层面,实行“网格化”防控和治理,推动形成一套完整的主体责任体系。要层层传导压力,教育和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正视问题、聚焦问题,切实履行整改责任,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防治,继续抓好沿汾重点防治区域,以更高标准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冬十条”的实施。要扩大区域联动范围,优化环保考核指标设置,实行差异化、个性化分类考核。要加强重点领域治理,严控工业污染、道路扬尘、散煤燃烧、垃圾和秸秆焚烧。要进一步加强应对,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响应机制,提高应急响应的效果。要进一步加大督察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要进一步问责追责,对督察组指出问题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总之,要认真落实督察组的要求,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尽快扭转当前被动局面,推动我市空气质量稳定好转。

  刘予强表示,入冬以来,临汾市空气质量严重恶化,尽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形势依然严峻。临汾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三不”要求和“四铁”原则,进一步加大重污染天气防治力度。要摆上位置来防治,把环保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确保督察组提出的问题,按照从快整改、从严查处、从重问责的原则,及时彻底得到整改。要长短结合来防治,近期内就是要扭转重污染天气的防治,长远讲就是要进行产业转型调整。要科学精准来防治,把传感器、无人机、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广泛运用到雾霾的监控、分析和预测上来,同时加快推进除尘、脱硫、脱硝等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为雾霾防治提供技术层面的支持。要依法依规来防治,通过立法,从法律层面进一步规范治理行为和手段。要全民动员来防治,动员人民群众来监督,推进共防共治共享,形成全社会“同呼吸、共责任、齐努力”的良好氛围。 (罗三保)

 

     

责任编辑:实习生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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