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
岳普煜刘予强等对我市检察工作作出批示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赵京红)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岳普煜,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予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行杰分别就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作出批示,对该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明确要求。
岳普煜在审阅临汾市检察院《关于古县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推全县煤矸石污染顽疾有效治理的情况报告》时批示指出,市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促进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的做法很好,值得肯定。希望市检察院继续努力,持续发力,为全市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力量。刘予强批示要求,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对全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重要示范意义,要全面推广古县做法,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治理的工作部署,凝聚合力,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郭行杰批示要求,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党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探索创新,公益诉讼开局良好,取得实效。希望市检察院继续认真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及时发现和纠正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案件办理力度,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自2017年7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牢牢把握“公益”这一核心内涵,积极作为、扎实推进,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8件,立案105件,发出检察建议104件,向法院提出行政公益诉讼2件,1件胜诉,1件未开庭。其中,由曲沃县检察院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为山西省首例判决生效的公益诉讼案件,被省检察院列为“山西省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而古县检察院在办案中注重诉前程序,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功能,依靠党委、政府支持,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责纠错,共同促进公益损害问题及时有效解决,这一公益诉讼治污样本为我市环境污染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真正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责任编辑: 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