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召开

2018-03-16 09:41:32 来源:临汾新闻网   浏览次数:

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召开

岳普煜作重要讲话

  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刘玉林 郑静) 3月15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岳普煜作重要讲话。市领导李云峰、张建平、周计伟、李朝旗、王金珍、闫建国、杨忠华在主会场出席大会。

  市委副书记李云峰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张建平宣读表彰决定;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文明委常务副主任李朝旗安排今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要求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扎实推进“117”工作思路(“一条主线贯穿”,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一个主题统揽”,以“争做时代新人、弘扬时代新风”为主题把各项工作统揽起来;“七项工作深化”,通过核心价值引领、创建活动推动、道德典型感召、时代新风培育、志愿服务传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夯基、自身建设加强等多种举措,着力在精神文明创建上取得实效,着力在全民思想道德建设上取得实效,着力在弘扬时代新风上取得实效),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富裕、文明、绿色、幸福新临汾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和丰润道德滋养。

  会议指出,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为目标,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推动机制创新,加强道德建设,深化主题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先后出台《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等一系列精神文明建设纲领性文件,建立了申报全覆盖、考评科学化、工作常态化的创建管理模式;树立了解黎明、孟佩杰、贺星龙、郭小平等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道德模范;打造了“第三方评估”“三化教育”“好基地讲好故事”“红色护照”等品牌,涌现出一大批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和个人;把移风易俗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全市各个乡村、街道办、社区普遍建立了文明理事会,完善了村规民约,营造了文明和谐乡风,精神文明建设呈现出积极健康向上的发展态势,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

  岳普煜在讲话中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精神文明建设的地位作用、根本任务、方针原则、重要内容、创建活动、组织保障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理论,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做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遵循。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精神文明建设正确方向;要深刻学习领会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精神,准确把握省委书记骆惠宁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的讲话要求,结合临汾实际,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岳普煜强调,要把握时代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要大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四个自信”,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和乡村文化记忆工程,深耕厚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启动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做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常态管理、拓展创建领域,形成整体推进、全面提高的格局。要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挖掘典型、宣传先进,推进移风易俗,塑造乡村德治新秩序。要实施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广泛开展“践行新思想、奋进新时代、建设新临汾”主题活动。要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和改进方式方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强活动阵地建设。

  岳普煜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主动担负起精神文明建设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宣传部长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带头抓、主动管,推动工作取得新成效。二要提高工作标准,注重工作创新。要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考核,完善《测评体系》,加强动态管理,加大考核力度,严格工作奖惩,实行末位淘汰,彻底纠正“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现象,确保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城乡基层,落实到经济社会各方面。三要强化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努力形成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人人自觉关心支持的强大合力和良好局面。

  大会表彰了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并颁奖;洪洞、古县、尧都区和市交警支队作交流发言。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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