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新闻网讯(记者 孙哲峰)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圆满完成2022年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11月14日,市安委办向各县(市、区)安委会、临汾经济开发区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检查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检查工作。
根据《通知》安排,市安委会17个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资料、现场抽查等方式对各地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为: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市政府1号文件部署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四个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自建房、尾矿库)开展情况;考核巡查及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国家、省、市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督办,确保圆满完成2022年度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市安委会各专项督导检查组和17个检查组要带领专家,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闭环管理;对工作开展不力、重大问题隐患不整改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移交当地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各检查组全体成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同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防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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