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崇扁效应及其所带来的恶性循环
春秋战国时期,名医扁鹊能起死回生,受到当时国君和人民的普遍赞颂,也得到了极大的物质利益。有一次魏文侯问扁鹊:“你们兄弟三人谁的医术最高明呢?”扁鹊回答:我大哥善防人病,能在人未得病时,就及时调理,医术超前,最为高明;我二哥善治人之初病,能够在病情才出现苗头时,及时予以处理,医术次之;而我没有大哥二哥的本事,等病情十分严重时,才能发现,并采取极端的措施,不惜伤害其元气,用威猛之药使病人起死回生。所以我的医术最差。魏文侯不解:“那为什么他们俩都不及你名气大赚钱多呢?扁鹊答:人们都是这样,在将生病时,症状看不出,自己感觉不到,所以不理睬大哥;在初病时,还不太痛苦,所以也不重视二哥,只有在大病或将死之时,才知道医生之重要,不惜重金来换性命。这就是“崇扁效应”。
“崇扁效应”带给医疗卫生事业的结果是:因防病的机构越来越不受重视,而大病越来越多,医院越建越多,越建越大,却总不能满足病人需要。
社会管理也是如此,我们往往过多的关注群访、越级上访,关注了大案的解决和处理,重视了信访、公检法主要部门的人、财、物力建设,而忽视了道德教育(大哥的工作),轻视了人民调解工作(二哥的职责),结果由无事酿成了小事,小事酿成了大事凶事。越是重视信访,信访、群访、越级访越多;越是反腐治贪,贪污腐败却愈演愈烈,越是狠抓大案要案,恶性案件非减还增,这类部门的机构、经费、人员,越来越庞大,却越来越无法适应形势的发展。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些机构内部发生违法犯罪案件也越来越多。
据初步了解,我县每年用于信访、维稳等方面的费用是道德宣传教育和人民调解经费的400多倍,人民调解没有专门的经费,由司法局从办公经费中挤出一部分来维持。道德教育这一根本性工作,机构人员经费更是少得可怜。
二、重视治本,才是根本出路
《群书治要》中有一句话:“不知礼义不可以行法。法能杀不孝者,而不能使人为孔曾之行;法能刑窃盗者,而不能使人为伯夷之廉。”这段话的意思是:没有道德和礼仪来教育群众的基础,就不可能将法律执行下去。法律能将不孝者杀掉,却无法使人民成为孔子和曾子那样有孝心的高尚的人;法律能给腐败分子和盗窃者以严惩,却无法使人成为伯夷叔齐那样廉洁高尚的人。
德者本也,法者末也。综观我国普法依法治国近三十年的历史,所有违法犯罪行为,已不再是因为人们不懂法所致,而是知法犯法占绝对多数。社会种种乱象,已不是只靠法治所能解决。全社会道德滑坡才是问题的根本原因。所以在全社会大力开展道德宣传教育,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才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
古人云:国以人为本,人以德为本,德以孝为本。治理国家靠人,而用人要重视其德行,如果重用和提拔了没有德行的人,就会“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这个人所管辖的范围内就会出现大的道德问题。而德行的根本在孝。只有人人重孝,才能身心和谐;人人身心和谐,每个家庭才能和谐;每个家庭和谐,全社会才能和谐。
三、标本治理的几点建议:
1.在全社会加大以《弟子规》为基本内容的道德宣传教育的力度,迅速提高全民的道德素质。
建立道德大讲堂,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道德教育,提高他们的道德水平,使他们能在全社会起到很好的带动作用。同时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标语、宣传专栏等进行宣传教育,让道德宣传充分占领舆论阵地,减少不健康的电视、网络内容对群众及未成年人的危害。这一工作主要由县委宣传部门及文化教育系统来承担。
2.在全社会开展道德模范、大孝子、贤妻良母、好媳妇等传统道德方面的评选活动。当选者给予优惠政策,在干部选拔、子女上学就业、评先评模等方面给予优惠鼓励。这一工作主要由共青团、妇联会、政协来承担。
3.建立修身、修分制度,建立公民道德档案,凡在道德方面尽到义务的公民,如修桥补路、参加义务劳动、帮助邻里乡亲、学雷锋做好事等方面做得好的,给予计分,凡是违反规定的给予扣分,用分数来衡量评价公民的道德优劣,让有德行的人不吃亏、得好处;让缺德者钻不成空子,得到应有的制裁。从而激励群众增强道德观念,提高道德素质。
4.自上而下健全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从人员经费上给予保障,改变过去调解靠义务,调不调都行,调成调不成都行的被动局面。同时,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人民法院调解书的确认机制,让调解委员会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把矛盾真正消除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可以极大地减少上访越访率,减少法院的民事诉讼率,减少因民事纠纷而激化的案件发生率。
减少信访及政法部门的工作压力,让领导从繁杂的信访和大案要案中解脱出来,也减少了因恶性案件所造成的严重经济损失和身心生命伤害。这一工作主要由综治、司法、法院等部门承担。
5.建立群访、越访及大案要案首案问责制,一旦出现此类现象,除按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更主要的是从问题发生的第一道防线追究责任,是谁第一次不作为和乱作为导致事态的扩大。出了事的严惩,出大事的重处,不出事者奖励、重用。
(作者系古县司法局局长 关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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