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集约用地 促进富民强市
岳普煜
今天是第二十五个全国“土地日”。今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确定这样的主题,旨在贯彻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呼吁全社会充分认识土地国情、国策,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思想理念,进一步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财富之源,是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保护耕地资源、提高用地效率、规范用地秩序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土地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显著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土地利用方式仍然较为粗放,集约利用度不高。特别是我市正处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关键时期,一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大项目急需落地,保发展与保红线的矛盾日益突出,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坚持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推动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大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不仅是节约资源的重大举措,也是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手段。全市上下要正确处理好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节约集约用地的体制机制,不断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为推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要严守耕地红线。层层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依法监管,创新体制机制,巩固执法效果,大力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切实做到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二是要加强用地全程调控。严把用地预审关,充分发挥规划管控作用,各类规划要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任何建设用地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把土地供应关,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土地供应政策,对不符合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违反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供地。三是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按照“管住总量、扩大增量、盘活存量、节约集约”的原则,多途径挖掘土地资源。在用好、用活计划指标的同时,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围绕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及中心村集中的思路,为城市开发和项目建设提供用地保障,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要扎实做好闲置低效用地的清理盘活工作,深度挖掘现有土地资源潜力,做到“寸土必尽其用”。四是要强化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要求,建立健全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各级政府是土地管理的主要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监管资源的责任,将土地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土地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土地管理新格局。五是要广泛开展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全市上下要认真开展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多方式、多渠道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和全市人民的土地法制意识,在社会形成保护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
土地资源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千秋万代。珍惜每一寸土地,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依法管地,节约用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促进“六大发展”、实现富民强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系临汾市委副书记、市长)
责任编辑:秦芳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