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岭:强化遵纪守法意识 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2015-12-03 09:35:09 来源:临汾新闻网

编者按

    日前,市政府安委会举办的新《安全生产法》学习收获与贯彻施行工作纪实有奖征文活动圆满结束。此次活动宣传到位、参与广泛,收到良好效果,征文体裁新、质量高,鼓励了全社会对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深入持久宣传学习,鼓励了全社会等安全文化活动的支持与参与。活动共评选出了特等奖2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纪念奖、组织奖若干名。从今天起,本报陆续将部分获奖征文的摘要予以刊登,为我市安全生产文化增添新的内容,为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做贡献。


强化遵纪守法意识 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新《安全生产法》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是安全生产领域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为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治理安全生产提供了重要法律支撑。

    道路交通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始终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从道路交通角度来讲,《安全生产法》主要体现了以下几个亮点: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新《安全生产法》贯穿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崇高理念,这是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的必然要求。新法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一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于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二、综合治理,五位一体。新法确立了“企业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五位一体”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依法生产经营是企业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

    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建立包括党委书记、董事长或总经理及普通员工在内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机制,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考核、奖惩的相关制度,以及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机制等,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置。

    三、三个必须,细化分工。新法修订体现了“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进一步明确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执法地位和职权。不仅明确了交通管理部门作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责任、执法地位和权限,并且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建立“五位一体”的安全管理机制,严格企业有关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和考核管理,加强事故预防、隐患预防预控,强化联合执法检查和违法信息共享、加强事故信息公开等方面提出了诸多新的要求。

    四、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制度。应急预案、救援组织、人员和物资的配备等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新法进一步强化了该方面的工作,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按照新法的要求,了解当地政府对应急工作的相关要求,同时根据当地总体应急预案,修订交通运输专项应急预案,确保部门预案与政府预案相衔接,保证本部门负责人能够按照预案的要求,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新法的要求,认真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和突发事件的特点,结合政府相关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完善本单位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并组织开展演练。

    一段时期以来,市交警支队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交通安全管理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坚持以安全创建和平安交通建设为工作主线,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不断夯实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完善交通安全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严格执法监管和责任追究,扎实开展“平安交通”建设和“重点车辆、重点违法”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做好事故预防和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启动和分步实施城市保畅治乱工程、降压国省道事故工程、消除危化品运输安全隐患工程等九项重点工程,努力提高人民守法意识,道路安全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态势,为全市发展大局创造了平安、稳定、安全、高效、便捷的道路运输环境。(高岭

    


     

责任编辑:秦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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