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磊:对市中小微企业融资现状的思考

2016-01-30 09:01:51 来源:临汾新闻网

  2015年5月29日,全省金融振兴推进大会在太原召开,省委书记王儒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此次讲话明确指出了金融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关键地位,要求明确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制约金融振兴的突出问题,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金融振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山西省金融全面改革勾勒了全新的路线图。于此同时,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提出,通过促进融资担保行业的加快发展,将更多金融“活水”引向中小微企业,切实发挥融资担保在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众所周知,中小微企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吸纳就业、推动创新、增强市场活力方面的积极作用不容置疑,是促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保障。然而中小微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普遍较低,受到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的影响,特别是融资难问题所带来的资金链风险,严重制约了中小微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一、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现状

  我市处于山西省西南方向,矿产资源丰富,在全省11个地市中位于第二名,基于其煤炭等资源为主导,是一座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当前,正走在积极探索资源型城市的转型跨越发展之路上,中小微企业在其中所起到的作用更是举足轻重。然而,中小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些特征却制约着它们的发展。首先,企业规模和经营范围偏小。根据专项调查资料来看,过半数中小微企业资产处于2000万元以下。经营范围也过于狭窄,主要集中于煤炭、化工和房地产领域;其次,中小微企业的从业人员偏少。近半数中小微企业平均每家员工为50人以下;第三,抵抗风险能力偏弱。其最主要症结在于经营产品单一,绝大多数中小微企业仅依托于一种产品或服务,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市场波动。另外,资产负债率普遍偏高,资金成本大幅增长等情况,也都严重制约着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由于外界经济环境持续低迷,剩余劳动力也不再充裕,中小微企业利润空间越来越小,融资难的问题,更是限制了扩大生产的步伐。

  二、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

  从自身层面来看,中小微企业中很大程度上是家族式管理体系,企业各个重要岗位用人都是家族内部人士。在企业创业初期,家庭内部人员有较好的信任感和团队协作的能力,有利于企业创业成功。然而,企业运行到一定程度后,由于家庭内部人员在专业知识方面的缺失,容易使得企业产生危机;其次,中小微企业财务运营和政策法规等方面相对意识落后。财务岗位缺乏专业人才,在风险控制等方面能力不足,往往造成企业信息不对称、财务报表披露不真实,如果银行放贷给此类中小微企业,对于银行也是极大的风险。基于自身层面的以上问题,中小微企业很难长久存活下去,在创业几年后,逐渐走向衰落甚至停产倒闭。

  从银行层面来看,由于中小微企业的信用水平较低、经营风险较大、融资规模较小、频率较高等因素,造成了银行机构对于中小微企业放贷的种种限制。其中国有大型银行更是因为贷款审批权上收、抵押品严格以及贷款审批层级较多等现状造成了贷款审批困难。而商业银行因为要自行承担额外商业风险,也不愿贷款给中小微企业。

  从政府层面来看,在实践过程中可以看到相关的政策法规开始逐渐重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是政策落实很难到位,具体到区县一级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对于政策的理解容易出现误区,提高政策实行门槛,这样就容易挫伤中小微企业对于贷款的积极性。若中小微企业转向民间贷款,由于我国民间贷款的管理与监管比较混乱,容易造成纠纷而进一步引发社会问题。

  三、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对策建议

  积极贯彻落实“振兴山西金融,推动六大发展”精神,完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体系,加强“政银企”合作,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在银行内部设立专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支持的部门,从政策上加强对于中小微企业贷款力度的支持。同时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于管辖范围内中小微企业的政策引导,并逐步向乡镇和县域延伸。最后,政府职能部门应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防范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风险。

  积极寻求在新三板和上股交上市(挂牌)。中小微企业需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方式,逐渐走出家族式管理的经营模式,加强财务制度与法制法规方面的学习,制定新的发展策略。中小微企业应该极力谋求与实操经验丰富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合作,向全国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等场外市场申请挂牌。挂牌后可以进行增资扩股、融到足额的资金。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吸引境外资金。当地政府可以考虑在政策限制上进行放宽,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进行对外合作与交流;当地银行可以利用自身海内外一体化经营优势,推出全球中小微企业投资合作对接服务机制和平台,对有跨境投资合作意向的国内外中小微企业进行撮合,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金融办应对国际金融监管及其改革工作积极参与,稳步对企业的境外融资进行推动。

  积极促进大数据在金融融资领域的发展。2015年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首次提出了大数据信用服务的理念,强调从企业的生产经营、人才及技术、纳税缴费、劳动用工、用水用电等“软信息”找信用,并把它作为化解因缺信用和缺信息造成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举措。大数据信用不依赖财务数据分析,从数据采集、评价全部通过计算机完成,创建一个大批量、高效能、全风控、低成本的信用评价模式,有效地化解了中小微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没有信用积累和抵押、担保资源,难以进行信用评价的问题,不仅可以开展成批量的企业信用评价,而且还大大降低了企业融资的门槛,使其获得真正的信用贷款。

  积极利用互联网金融帮助中小微企业走出融资难的困境。在当今传统银行给予中小微企业贷款支持有限的前提下,引入互联网金融为中小微企业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互联网金融是指借助互联网应用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与信息交换的新的途径。虽然发展时间较短,但其融合了大数据交互、信息交换与第三方支付的优势。其中,互联网金融的重要形式是P2P模式,P2P模式实质上是一种众筹模式,发掘潜在用户以帮助中小微企业通过降低风险的方式实现发展。但是中小微企业借助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同时,需注重其中风险的防范。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较低、质量参差不齐,所以有关部门需大力加强监管、科学引导,在必要的时候颁布相关法规以规范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积极防范投资风险。

  迪磊(作者单位:侯马市招商局)

     

责任编辑: 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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