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突出解决环境污染严重问题

2009-03-17 08:17:00 来源:临汾新闻网


 回顾过去,临汾杨柳青青、花果飘香,被誉为黄土高原的“花果城”,而进入新世纪的头几年,临汾乌云遮日、蓝天罕见,被戏谑为“新雾都”,不仅在全国113个重点监测的城市中排行倒数第一,而且被称为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城市,人民群众意见很大,要求治理的呼声强烈。对此,市委、市政府痛下决心,采取了硬措施、硬办法,经过艰辛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市区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32天,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下降到2.01。这样的进步值得充分肯定。
 然而,各级各部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的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方式和基础设施建设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环境治理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环境状况持续好转的难度依然很大,实现“蓝天碧水”任重道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须突出解决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对待环境治理,不能有任何的满足和骄傲,不能有丝毫的停顿和松懈,仍需努力、努力、再努力。
 解决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就要在思想认识上,把环境状况作为直接影响群众切身利益、临汾形象的重大问题,把环境作为生产力、竞争力、软实力来对待,再不能走绿水青山换金山银山,然后用金山银山买绿水青山的老路;在行动上,要本着对党、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继续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实现临汾环境质量的持续 稳定好转,为建设一个宜人的生产生活环境而不懈努力、殚精竭虑。
 解决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就要在具体工作中做到,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严格环保准入标准,从源头上控制和治理污染;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任何地方、任何单位都不得突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加大节能工作力度,改造落后设备,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继续整治城市环境,进一步提高市区集中供热率和气化率,控制城市二次扬尘污染;切实加强生态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认真落实环境治理责任制,严格考核、严格奖惩。
 “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不仅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期待,更是各级各部门一个庄严的承诺和实践。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把这个功在当代、利在子孙的大事、实事办好。

   本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 付基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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